安庆市中医医院塑料制品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5-04-14 浏览:2409次
项目概况
安庆市中医医院塑料制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采中心(二)(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QZYY-2025-12)(yczj-2025-12)/宜城招字(2025)068
项目名称:安庆市中医医院塑料制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100%
采购需求:安庆市中医医院塑料制品采购,具体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两年,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采中心(二)(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3.方式:现场领取或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报名联系人邮箱。
4.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资料中需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5.售价: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二室(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二室(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性审查,因资格审查未通过而废标的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项目响应文件可采取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各响应供应商可不到场参加询价会议,采取邮寄的方式(不接受快递到付)将响应文件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密封完好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寄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为: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采中心(二)(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收件人:潘青 0556-5351108/1395654811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中医医院
地 址:安庆市中医医院本部和北院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56-5011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报名联系人
名 称: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潘青
电 话:0556-5351108/13956548114
邮 箱:2250401015@qq.com
采购需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规格 |
厚度 |
单价限价(元) |
1 |
小药品广告袋 |
条 |
底长20cm、半宽5cm、高33cm |
4.2丝 |
0.064 |
2 |
大药品广告袋 |
条 |
底长28cm、半宽6cm、高46cm |
4.2丝 |
0.086 |
3 |
DR片袋 |
条 |
底长32cm、高42cm |
8丝 |
0.26 |
4 |
影像检查片袋(ct) |
条 |
底长38cm、高52cm |
8丝 |
0.34 |
5 |
黄色垃圾袋 |
条 |
底长50cm、半宽10cm、高73cm |
4.2丝 |
0.22 |
6 |
黑色垃圾袋 |
条 |
底长50cm、半宽9cm、高58cm |
4.2丝 |
0.13 |
7 |
自封袋 |
100/扎 |
底长14cm、高20cm |
5丝 |
3.1 |
8 |
药膏罐 |
个 |
30ml |
|
0.3 |
9 |
医疗废弃垃圾桶 |
只 |
30L |
|
14 |
10 |
医疗废弃垃圾桶 |
只 |
50L |
|
17 |
11 |
医疗废弃垃圾桶 |
只 |
70L |
|
23 |
12 |
医疗废物袋 |
条 |
底长45cm、半宽8cm、高74cm |
4.2丝 |
0.23 |
13 |
医疗废物袋 |
条 |
底长56cm、半宽13cm、高96cm |
4.2丝 |
0.32 |
14 |
利器盒(圆型) |
个 |
2L |
|
2.6 |
15 |
利器盒(圆型) |
个 |
5L |
|
4.5 |
16 |
利器盒(方型) |
个 |
8L(立式手推平盖) |
|
7.2 |
17 |
生活垃圾桶(带盖) |
个 |
240L |
|
38 |
备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仅供供应商参考,供货期间不保证供货量。 |
二、供货要求
1、供货地点: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送货上门。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两年,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三、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货物完好,配件齐全。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完全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
3、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是假冒伪劣商品,成交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由此而涉及的全部违约责任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按费率进行报价,其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报价应包含产品费用、运费(多次分批量送货,含装卸力资)、税费、检验费、保险费、仓储费、包装费、售后服务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结合采购需求及自身情况合理报价,一旦成交,成交费率后期将不作任何调整,其结算价为货物单价限价*实际使用量*成交费率据实结算。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采购人要求定制和设计货物LOGO。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满足采购人需求。若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要求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需无条件更换,且价格不予调整。若成交供应商不予更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且不予支付货款。
六、验收要求
1、供货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2、验收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七、付款方式
根据采购人要求在合同期内分批次完成供货,合同期满,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据实结清货款。